历史渊源:
满族鹰猎习俗历史悠久,早在唐代,就有北方少数民族向宫廷贡鹰。
大金国诗人赵秉文作诗《海青赋》赞云:“俊气横鹜,英姿杰立。顶摩穹苍,翼迅东极。铁钩利嘴、霜柳劲翻”。辽代文人写白玉爪猎捕天鹅的战斗:“白海青,不仅如鹘,既纵,直上青冥,几不可见,俟天鹅至半空,自上而下,以爪攫其首,相持殒地。”
明朝大学士李东阳在燕京十景《南囿秋风》有“落雁远惊云外浦,飞鹰欲下水边台”的诗句。
满族鹰猎习俗起源于唐代。到金、元两代,当时的女真及蒙古宫廷有规定:凡流放到辽东边地的犯人,若能“获海东青即赎罪,传驿而归。”因此,当时的皇族重臣为得到海东青不惜重金,捕捉海东青的流人,可免除罪刑;若得白玉爪贡上,如有死罪不仅可免,且一夜之间能暴富。
顺治14年,京师内务府在今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设立了打牲乌拉总管衙门,辖区面积7000平方公里,专司采捕朝廷贡品。同时设立了“捕鹰丁”,专事负责贡鹰差事。朝廷为独享资源,特别制定了《盛京围场窃例》,对私自入围打牲、砍树、割草者,无论初犯或再犯 ,均面刺“盗围场”三字,按数量多寡处以杖刑、枷号、徒刑、充军、发遣到乌鲁木齐为奴等刑罚。直至光绪初年,围场管理才见松弛。甲午战争后,东北大御路南侧的阿木巴克围场始开禁,乃允许百姓入围开荒行猎。
据史料记载,辽国统治金国之后,强迫金国完成每年向辽国贡鹰数量,并派钦差带着银牌进驻金国部落,催缴捕鹰数量。这些钦差进入金国后,对女真人烧杀奸淫,激起女真人的愤怒,从而引起历史上的辽金战争。
清廷曾有规定:白玉爪只能由皇帝豢养把玩,皇亲贵族决不许染指。
康熙帝喜猎,曾赋诗云:“吉林国,盛京国,天府秋高兽正肥。本是昔年驰狩处,山清水态记依稀。”,康熙喜猎尤喜鹰,曾赋诗赞美自己的爱鹰:“羽虫三百有六十,神俊最属海东青”。
乾隆在他的《海东青行》诗中云:“鸷鸟种不一,海青称俊绝”。
继康熙、乾隆以及后几代皇帝都有喜猎和豢养把玩海东青的嗜好。
1911年,随着清王朝的结束,“贡鹰”的习俗也就结束了。在民间捕鹰、驯鹰、放鹰的习俗也很少见了。解放后,由于海东青濒临灭绝,这种习俗己不存在。1978年“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对满族鹰猎习俗的挖掘、整理,在北方,在乌拉街相继出现了韩屯、北蓝鹰户,这些鹰户促进了海东青文化的再次发掘、整理 。特别是土城子乡渔楼村(鹰屯),至今仍保留着满族人沿袭的鹰猎习俗,使这一古老的民间文化习俗得到了传承和发展。1984年春,吉林省民委、吉林省社科院在乌拉 街镇政府、镇长关晓言(满族)的支持下,在韩屯和渔楼村,通过挖掘整理,恢复“海东青”习俗。从1986年到2005年,香港凤凰卫视、台湾三立电视台、中央电视台《发现之旅》、黑龙江电视台、《北京晚报》、《新文化报》、《长春晚报》等都先后报道了海东青满族鹰猎习俗,制作成专题片向全球播放,引起世人的广泛关注。
基本内容:
海东青是一种性情凶悍的猛禽,是禽中之王。海东青又有海东青鹘、海青、海青少布、白鹰、玉雕、玉爪雕、白玉爪、青雕等称谓,其中尤以称作“玉爪骏”者最为贵重。
鹰作为狩猎工具,可以追溯到唐代。到了清代,便有满族人以其为职业了,成了“野鸡差”和“鹰手”。放鹰,除了收益外,作为宫廷娱乐,还具有强烈的刺激性。近年在承德北郊及东北各地,还有这种习俗的渔楼鹰屯, 如吉林市土城子乡渔楼村、乌拉街满族镇韩屯,北蓝的鹰户均在延续这种民间活动,功夫不衰。
满族鹰户捕鹰,有独特的方法和技能,俗话说:“二八月过黄鹰”,每逢这个季节,天空盘旋的鹰举目可见。特别在旧历八月份,是当地人们捕鹰的最好时机。捕鹰一般在山头处进行,捕鹰前,要叩拜鹰神(监时搭建的小土庙),然后用细式套、用雉鸡、鸽等做诱饵,来进行捕鹰。捕到鹰后,要驯鹰。首先要“熬鹰”,把它的野性熬掉,办法是猎户要陪着它,不让鹰睡觉。接着训练它接近主人,让它能习惯地站在主人的手臂上,这一过程叫“过拳”。接下来是“跑绳”,即让它在远处听到呼叫,能习惯地飞到主人的手臂上。放鹰前,为了增强猎鹰的进攻欲望和听主人的使唤,首先采取“喂轴”,就是让它吞下用肉片裹着的麻团儿,当它吞下两三个之后,便呕吐不止,使它充饥不成,倒搭胃食,这个过程中“勒膘”或叫“甩轴”。这样,鹰的体重就能保持在1斤九两左右,使它能够达到放飞的标准了。
放鹰时,主人要站在山头最高处鸟瞰。还有四、五个人拉成“一”字形排开,嘴里不停地发出“嘟、嘟、嘟”的吼声,插嘴的棍棒不停地敲打树丛,此时,居高临下的猎鹰,铁嘴如钩,双目了望,全神贯注地注视着沟沟坡坡 。一旦发现猎物,猎鹰尾巴上长长的白公鸡尾羽上下摆动,尾铃叮叮铛铛作响,以异常迅猛的速度直扑过去,无论是山兔或野鸡,都不如它的飞翔速度,无一幸免,瞬间便倒在猎鹰的利爪之下。猎物被擒之后,变得骨酥肉麻,凶悍的猎鹰第一爪 抓住野兔的屁股,兔子疼得头向后仰,它的第二爪趁机扣住兔子的嘴巴,两爪一合,只听“哇”的一声惨叫,野兔的脊梁骨折断,再咬咬,两口叼住兔子的两眼,兔子就完了 。野鸡也是同样的下场,就这样,每天可捕到数十只猎物。
满族人在长期的狩猎生活中,鹰和狗都是主人的重要帮手,所以称鹰和狗是猎户的无价之宝。
海东青起源于唐代,《本草纲目》中记载:“雕出辽东,最俊者谓之海东青。”唐五代以后,海东青就作为满族先民向中原王朝进贡的主要品种之一。《契丹国志》记载:“女真东北与王国为邻。王国之东接大海,出名鹰。自海东来者谓之海东青,小而俊健,能擒天鹅,爪白者尤以为异。”海东青身材虽小如鸽,但生性十分凶猛,可捕天鹅和小兽,甚至有的能捕鹿。因此,从辽代开始,女真人便把海东青作为向辽国主进贡的物品 ,辽国主甚至派专人到女真地索要此物。
相关器具、制品及作品等
满族鹰猎习俗可分为捕鹰、驯鹰、放鹰三个步骤。所需器具大致有:鹰场、鹰网、诱饵、地窨子、鹰枰、鹰杵子、鹰尾铃、鹰绊绳等。
鹰场:意为捕鹰场所。鹰场设在高山平坦处,和地窨子紧紧相连,是捕鹰设网的地方。
鹰网:主要用细丝织成,类似鱼网。鹰网系三米宽、十米长,颜色多近似于秋季草色。内有纲绳,供猎户收网时用。
诱饵:多用鸡和鸽等鹰喜好捕捉的禽类。
地窨子:在地上挖一个两米深的坑,地下一半,地上一半,地上用树枝和草类盖,颜色近于周围环境,为猎户捕鹰藏身之处。
鹰枰:量鹰体重的专用工具,枰的盘呈V形,与其它盘枰有别。
鹰杵子:系鹰在熬鹰时和平时用来站立休息的专用器具。该物需用黄玻璃木和椴木制成,上小底大,底部多用石磨等较重的物品制成,使其稳固。上部的立杆和横梁用木制,横梁必须是榆木和椴木,因木质发软且暖,对鹰爪能够起到保护作用。
鹰尾铃:鹰尾铃系金属制成,便于猎户监控鹰的去向。
鹰绊绳:驯鹰时用的专用绳,有的用麻绳,有的用皮条,长约两尺,绳上的环儿,解开可放飞。绳为细绳,便于控制猎鹰的行动。
有关海东青的图片和绘画作品很多,其中清代朱耷的《双鹰图》、徐悲鸿的《飞鹰》、齐白石的《梅花鹰石》等作品最为著名。在乌拉街镇“雾凇岛”景点,现立有一米多长的根雕作品《海东青》,供中外游人观赏。
基本特征:
满族鹰猎习俗作为民间、宫廷消遣娱乐生活内容,自唐代初起形成以来,至今己有1900余年的历史。经过几个朝代到近代的发展流传,形成了如下的一些基本特征:(1)伴随满族民间民俗活动的产生和传承而形成了对满族民间习俗的依存性特征;(2)在长期的民间和宫廷历史传承下特有的消遣娱乐性生活特征;(3)具有年代久远且满族民族从民间到宫廷的历史、政治、经济方面的独有性特征;(4)源于民间的家族传承性特征;(5)在长期历史性传承下的人禽沟通、和谐相处,建立情感基础上的自然与人文结合下的属性特征;(6)海东青作为“百鸟之尊”的稀有性特征;(7)鹰为主人捕猎与野生动物保护法相互矛盾的制约性特征;(8)鹰神作为满族民族“图腾”受到崇尚而形成的膘悍、粗犷、豪爽的民族性格的原始性特征;(9)围鹰狩猎受到气候限制的季节性特征;(10)从原始习俗到现代文明的进化性特征。
主要价值:
具有上述特征的满族鹰猎习俗,在整个满族聚居地的满族民俗文化中占有独特的重要地位,是满族民间至皇室统治者生活文化中的缩影,是满族民间习俗和历代王公生活文化的遗存。发掘、抢救、保护海东青文化习俗,其价值主要有两点:
(一)学术价值。从唐代初起,到金、元两代,特别是到了清王朝,海东青习俗具有它独特的历史性,通过对海东青文化习俗的发掘、抢救、保护和研究,可以从另一个侧面了解历代王公贵胄驯鹰养鹰的历史涵义和生活习俗,不仅对丰富和完善满族民间和王室贵胄统治的历史状况,而且对整个中国历代王朝历史,都有其独特的发掘和研究价值。
(二)实用价值。发掘、抢救、保护满族鹰猎习俗,能够促进东北地域文化的发展和当地旅游资源的开发。对满族民间和满族聚居区域乃至全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民族精神,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促进现代社会的发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