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是以新安江流域为中心的安徽徽州府籍(歙县、休宁县、婺源县、祁门县、黟县、绩溪县)商人或商人集团的总称。徽商纵横明、清两代300多年,其从商人数之多、活动范围之广、商业资本之大、延续时间之长,一度居十大商帮之首。徽商能够取得辉煌成就绝非偶然,其在经商处世中形成的独具特色的创新精神是根本原因之一。
深厚的文化底蕴:徽商创新精神的孕育之源。首先,徽文化在商业认识上的突破为徽商创新精神的孕育提供了社会条件。南宋以后,特别是明代以来,由于朱熹、王阳明、王艮、王畿、李贽等对商业、商人地位有重新认识的思想家的影响,由于商品经济对日常生活的渗透和商人势力的增强,商人为“四民之末”的观念在徽州发生了动摇,逐步形成了具有广泛社会基础的“新四民观”。其次,徽文化熏陶下的高文化素质成为徽商创新精神形成的人本基础。徽州乃“程朱阙里”、“理学之邦”、“东南邹鲁”。徽商在幼年时期大多在由宗族兴办的学堂或书院受过启蒙教育,从贾之前就知晓诗书,粗通翰墨,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从贾之后,他们仍然好学不倦。许多人本身就是理学鸿儒、诗人、书画家、金石篆刻家、出版刻书家、戏曲家、经济学家、收藏家、科技巨匠等。
鲜明的进取意识:徽商创新精神的主体之魂。主要表现为:一是不甘穷困,矢志千里。徽商背井离乡、出外经商不仅仅是被动的谋生之举。徽州人的骨子里,早已把经商视作经儒一样的宏图,“走出徽州”实质上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前提和阶梯。二是坚韧不拔,矢志不渝。徽商的行商之路艰险异常,仅走出徽州就可谓陆路有山障,水路有滩险,在跋山涉水中还要忍耐无尽的感情煎熬,而徽商没有回头,有的甚至几十年都不再回来,对于经商失败的,宁愿客死他乡。三是不畏挫折,百折不挠。许多人“一贾不利再贾,再贾不利三贾,三贾不利扰未厌焉。”(光绪《祁门倪氏文族谱诰封淑人胡太淑人行状》)四是不甘平庸,勇于超越。徽商之所以能够执明清中国商界300余年之牛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墨守成规、“小富即安”,而是志存高远,江春、胡天柱、汪定贵、胡雪岩、程量越等著名徽商的成功之路无不诠释着这一点。
丰富的商业实践:徽商创新精神的活力之本。徽商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步塑造了极具特色贾儒结合、义利相兼的理念,体现了徽商的基本特征、基本倾向和整体风貌。他们强调“利在义中”、“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戒诈”、“戒欺”、团结互济等品德。他们不断创新商业技能。具体包括贾儒相济,运筹帷幄;以德治商,以信接物;忍辱负重,勇于开拓;趋时观变,抓住机遇;借助政治,垄断经营;无货不居,灵活多样,等等。仅就趋时观变、抓住机遇而言,大多数徽商都能够做到“相度土宜,趋物候”,即树立信息观念,根据市场行情制定灵活的商业经营策略。他们不断拓展经营范围。徽商崛起于明代中叶(16世纪),这一时期,中国传统的商业发生了转型,即从以贩运奢侈品和土特产、为社会上层集团服务为主,转向贩卖日用百货、面向庶民百姓。(叶显恩《儒家传统文化与徽州商人》)从经营内容可以看出,徽商积极顺应了这一转型,引领了商业的时代潮流。他们努力推进组织和管理制度创新。在组织体系方面,徽商构建起以血缘与地缘相结合、寄籍地和侨居地互动的庞大商业网络,这一网络既有融资、组织货源、推销商品、公关、增强竞争力等经济功能,又有引进、吸收外地文化的效用。在具体管理制度方面,徽商在以往商业营运形式的基础上,推出会票制、合股制、伙计制、掌柜制(最早职业经理人)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