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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的佛教管理机构——中国佛教史略之元代佛教(二)
2024-02-27



元代管理佛教的机构,最初设总制院,即以国师为领导。后又设功德使司(简称功德司)。至元二十五年(1288)总制院改称宣政院,扩大管理职权,且在各路设行宣政院,代替了功德司的事务。僧官如僧录、僧正、僧纲等,也都由宣政院管辖。后来到至顺二年(1331)撤销行宣政院,另于全国设立广教总管府十六所,掌管各地僧尼事务。元统二年(1334),又罢广教总管府,复立行宣政院。



元代寺院和僧尼的人数,据宣政院至元二十八年(1291)统计:全国寺院凡二万四千三百一十八所,僧尼合计二十一万三千一百四十八人,若将私度僧尼计算在内,恐怕还不止此数。

元代皇室所建官寺很多。从至元七年(1270)到至正十四年(1354)在京城内外各地,建有大护国仁王寺、圣寿万安寺、殊祥寺、大龙翔集庆寺、大觉海寺、大寿元忠国寺等,这些土木费用都很浩繁。英宗至治元年(1321)所建的寿安山佛寺,铸一佛像曾冶铜五十万斤(即今北京西山卧佛寺的卧佛)。


随着寺院的兴造,又规定每寺住僧约三百人,于是朝廷将大量田地给与寺院。例如,中统初(1260)给庆寿、海云二寺地五百顷。大德五年(1301)给兴教寺地一百二十顷,上都乾元寺地九十顷,万安寺地六百顷,南寺地百二十顷。皇庆初(1312)给大普庆寺田八万亩,崇福寺河南地百顷,上都开元寺江浙田二百顷,普庆寺山东益都田七十顷。至正十二年(1352),建清河大寿元忠国寺成,以江浙废寺之田归之。

据大略统计,自世祖中统二年(1261)到至正七年(1347),前后共给寺田三千二百八十六万一千亩(《续文献通考》卷六)。


这些寺院土地的主管机构是太禧宗禋院。各寺都设有总管府、提举司或提领所来经管业务。其一寺的田地散在各路的,便就各地设立主管机构。如大护国仁王寺,有襄阳、江淮等处营田提举司、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大承华普庆寺,有镇江、汴梁、平江等处稻田田赋提举司。大承天护圣寺,有平江善农提库司、荆襄等处济农香户提举司、龙庆州等处田赋提领所等(《元史·百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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