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珠海 石溪摩崖石刻
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山场村后山上。镌刻在山涧旁的30多题摩崖石刻,其中“鹅”、“石溪”、“莲岛”、“旷观”等大字,书法艺术独具匠心,属鲍俊的手迹。鲍俊(1797-1851年),山场村人,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后官刑部山西司主事。清朝道光年间,鲍俊曾在此地筑亭榭,邀文友前来仿兰亭修禊而聚会。后人也照此相仿,修禊刻石,留与后世。
1986年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